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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2015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启动
2016-01-26 15:05:32 字号:

        中国湘潭县网1月26日讯(记者 龙蓉 通讯员 文雯)记者从湘潭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获悉,我县2015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已正式启动,2015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都应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据该局工作人员介绍,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采取电子化方式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报送年度报告(网址: http://gsxt.hnaic.gov.cn);个体工商户可采取电子化方式申报年报,也可以纸质方式进行申报,两种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企业年报公示制度是根据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于2014年10月1日开始组织实施,是我国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构建以信息公示为基础、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体系的基础和保障。企业年度报告是指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企业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该工作人员提醒广大经营者,今年6月30日前未依法报送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将被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向社会公示。年报结束后将对报送的信息进行抽查,抽查发现年报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以及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也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向社会公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依法受到限制或禁入。(完)

 

 

来源:中国湘潭县网

作者:龙蓉

编辑:黄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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