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湘潭县网5月30日讯(通讯员 张波)近日,石潭镇召开党政负责人会,会上,该镇负责人对每个党政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逐一通报。
根据县委出台的“6+1”责任清单,该镇结合换届后最新班子成员任务分工调整的实际,制定了《石潭镇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3+2”责任清单》,包括了镇党委、党委班子成员、政府班子成员3个方面的主体责任清单,镇纪委、纪委班子成员2个方面的监督责任清单。党委主体责任共涵盖了筹谋划部署、健全工作机制等8个大类26项具体内容,纪委监督责任包括强组织协调、维护党的纪律等7大类34项具体内容。
为将责任进一步细化,防止交叉、相互推诿现象出现,今年,对镇党委和党委班子成员分别进行责任明确,区分了镇党委集体责任与党委成员个体责任。在党委成员责任清单中,又进一步明确了共性清单和个性清单,针对不同的分管领域确定了不同的责任内容,如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分管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和城建、规划工作,还担负着督促有关部门纠正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管理中的不正之风和督促有关部门纠正城乡建设和规划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的职责。
另外,为促进乡镇纪委委员履职,充分发挥委员职能,该镇除明确纪委监督责任外,还对纪委副书记、纪检干事、纪委委员的监督责任进行明确,如纪委委员、财政所长要加强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经发办主任负责对各村财务审计进行督促,及时掌握村级资金使用情况等。以责任清单的形式,让纪委委员们明确自身党风廉政建设职责,
该镇纪委书记表示,制定责任清单还只是让大家知道自己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是什么”,下一步我们还将通过平时督促和定期督查、讲评等方式进一步让大家知道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要“怎么做”。同时,对履责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责任追究,让大家认识不认真履责“有什么后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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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波
编辑:黄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