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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摊贩当义务劝导员 转换的不只是身份
2018-12-05 11:34:10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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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摊贩当义务劝导员。

红网湘潭县分站12月5日讯(记者 杨建)日前,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在滨江风光带执法时,查处了两名长期占道经营的流动摊贩,在依法对其物品进行了登记保存后,根据相关规定本还可以处以数百元的罚款,然而这次县执法人员并没有罚款,而是给两名当事人安排了两天义务劝导员的工作。

“你不能随便摆摊,要摆就去菜市场里面。”在凤凰中路,当事人王某和胡某身着劝导员工作服正在维持街面秩序。有的摊贩们和他们玩起了最熟悉的“游击战”,你进我退。还有的摊贩则视若无睹不搭理人,提到收缴东西,才稍稍收敛一点。

“我觉得一个城市的发展离不开大家共同的付出与努力,以后我也将尽力配合城管队员的工作。”摊贩变义务劝导员,不只是简单的“身份”转换,更有从被管理者到管理者的思维变革。两天的实践,颠覆了王某、胡某对城管工作的成见,也带动了城管执法理念和执法方式的转换,。

将心比心,必获真心。只有把城管的职责使命定位于“为民”和“惠民”,多一些与群众将心比心的互相体谅、彼此理解,真心实意地从群众利益出发,才能减少矛盾滋生、把好事办好。而这种管理方式,或许也值得其它部门单位借鉴和思考。(完)

来源:湘潭县广播电视台

编辑:郭思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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