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质量进一步提升。
红网湘潭县分站9月12日讯(记者 贺帆)近年来,湘潭县高度重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逐步建立起“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家庭和单位尽力尽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综合管理机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质量进一步提升,服务进一步规范,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李玉(化名)是谭家山镇坪塘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其老公患有癫痫,女儿则先天智残。2014年,她被医院诊断为精神分裂症,这让原本贫困的家雪上加霜。
2017年2月,李玉被送往谭家山精神卫生中心接受治疗,根据《湘潭县精神卫生管理办法》,李玉不仅可以享受“先救治、后收费”,根据健康扶贫的相关政策,她的医疗费报销比例更是可达90%。
2013年,我县在省内率先出台并实施《湘潭县精神卫生管理办法》,按照精神卫生管理办法中“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的要求,我县积极推行“病重治疗在医院,康复管理在基层”的服务模式,设立县同康医院和谭家山精神卫生中心两所精神卫生医疗康复机构,同时在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配备精防工作人员,初步形成了以县精神卫生中心为龙头,以各乡镇、村精神卫生机构为纽带,以基层精防组织为基础的精神卫生管理服务网络体系。
据悉,运行两年以来,谭家山镇卫生院共收治精神病患者八百余例,治愈好转的将近两百余人。
除此之外,我县还定期组织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底排查工作,落实相关救治救助工作,并设立“湘潭县重症精神障碍患者应急救助资金”,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实施住院救助,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
近几年来,我县财政预算202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贫困家庭三级精神病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精神病障碍患者,流浪三无人员的医疗救助。
下阶段,我县将继续结合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动员全社会理解、关心、爱护和帮助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帮助他们顺利康复,重新回归社会。(完)
来源:湘潭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郭思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