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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整治农村“空心房” 做好精美莲乡“大文章”
2019-12-16 09:39:16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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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心房”被拆除后。

红网湘潭县分站12月16日讯(本网综合)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改善乡村环境面貌。一年来,湘潭县委、县政府以农村“空心房”整治为切入点,全面推进精美莲乡建设,加速农村全面小康进程,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止当前,共计拆除破败“空心房”800余处,拆除整治17万余平方米,复绿复垦7万余平方米。

紧扣“一个主题”,全面增强整治动力

我县跳出单一整治的格局,紧紧围绕“农村环境整治”这一主题,将农村“空心房”整治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村庄规划编制、农村宅基地退出及复垦复绿、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美丽乡村建设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综合施策,统筹推进,用“一根针”串起农业农村工作“多条线”,达到了多点开花的良好效果,农村、农业、农民持续焕发新活力,有效助推了乡村振兴。

采取“两个办法”,全面破解整治瓶颈

我县以国省道沿线和高速公路连接线周边可视范围、城镇区域、已创建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和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空心房”整治为切入点,以点带面推进全县整治工作的开展。目前,107国道沿线五个乡镇已拆除“空心房”274处,拆除面积6.6万余平方米;16个示范村已完成“空心房”整治任务85%。预计11月底,重点区域“空心房”整治将全部完成,12月底,拆除点的复绿复垦工作全部完成;我县按照长期无人居住“闲置房”动员拆、破败不堪“危旧房”从快拆、零星分布“零散房”引导拆、乱搭乱建“违建房”坚决拆的整治标准,统一调度摸底排查、拆除清运、复绿复垦、检查验收等各个环节,所需经费全部由县财政兜底,“拆补”工作有章有序、高效落实。同时,按复垦15元/平方米、复绿2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乡镇专项工作经费,极大地调动了工作积极性。

突出“三个重点”,全面夯实整治基础

全市农村“空心房”整治工作启动后,我县迅速部署,在全市率先出台了《湘潭县农村“空心房”整治工作方案》,主要领导亲自调度,成立高规格工作专班,将整治工作任务、时间节点、工作要求下达至各部门、各乡镇,全面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整治工作实行“天天报送工作进度、周周通报工作情况、月月督查督办”的工作模式,对进度缓慢、工作滞后的乡镇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治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违法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是突出摸清底数。在工作开展前期,我县对县域范围内“空心房”数量、类型、规模、权属、位置等进行逐一调查摸底,建立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台账,精准落实到村组、到地块、到图斑,做到了底数清、目标明。全县共计摸排“空心房”1301处,总面积20.2万余平方米;三是突出政策宣讲。“空心房”整治是推动生态大修复、建房大集中、面貌大提升、乡村大振兴的重要抓手,是顺应广大农民过上美好生活期待的民生实事。我县充分利用县内媒体、宣传车、宣传标语、村村响等开展农村“空心房”整治政策、“一户一宅”法律条款等宣传,镇村干部下村到组入户开展政策解读,为整治工作的全面开展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严把“四个关口”,全面保障整治效果

我县以乡镇为申报单位,采取实地勘测、划块分片、上门入户的方式,了解相关权利人的意见,实地丈量面积,扎实摸清底数;对勘测结果形成完整数据采集表,并附照片和说明,由“空心房”权利人、经办人、村(社区)书记或主任、乡镇分管负责人逐个签字同意或确认,以乡镇为单位形成“一户一档”并报县级备案存档;组织精干人员对各乡镇申报情况进行核查和逐一审定,将符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及宅基地退出复垦项目申报条件的地块,经过实地踏勘,列入项目库,按年度计划实施;对纳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宅基地退出复垦项目逐一预算,经县财政评审后,采取村民自定、自筹、自建、自管的“四自”模式快速推进项目实施,并对实施结果实地检查验收,按确定的用途进行开发利用。(完)

来源:湘潭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郭思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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