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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不负青山不负林
2020-04-01 10:24:00 字号:

红网湘潭县分站4月1日讯(记者 彭圆)进入春季,气温逐渐升高,大风天气增多,森林火险等级不断提高,防灭火工作压力随之增大,为有效防火于未“燃”,不负青山不负林,湘潭县林业局切实扛起防控职责,做细做实各项森林防火举措,打响清明防火“攻坚战”,确保全县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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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召开2020年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安排部署大会。

迅速部署 落实责任

近日,湘潭县召开2020年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安排部署大会,强调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安排布置有关重点工作。同时,县林业局班子召开党组会议,要求高度重视清明节前后的森林防火工作,提前做好森林防火巡护、火源管理、日常检查等工作,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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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部门通过横幅、标语、宣传车等方式开展《森林防火条例》《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办法》宣传。

强化宣传 突出重点

在重要地段、路口,县林业部门通过横幅、标语、宣传车等方式开展《森林防火条例》《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办法》宣传,大力推行鲜花换鞭炮、树苗换纸钱等做法,从根源上减少祭祀等野外用火。连日来,全县共发放禁火令6000份,印发宣传单等资料50000余份,树立大型广告宣传牌1处,小型宣传牌40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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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接听“12119”森林火灾报警平台电话。

值班备勤 严防死守

县林业部门要求各乡镇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不少于30人的应急队伍,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迅速出击。同时,严格落实“12119”森林火灾报警平台24小时值班制,及时了解火情,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据悉,每年的10月1日至次年的4月30日为湘潭县森林防火期,全县林区及距林区边缘300米范围为森林防火区。在森林防火期内,严禁在森林防火区烧钱纸、燃放烟花爆竹等野外用火活动,对必要的野外生产性用火需进行严格审批。违反上述有关规定的,将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湘潭县森林火情举报电话:119、12119、57880100。(完)

来源:湘潭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彭圆

编辑:李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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