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湘潭县分站6月3日讯 (来源 湘潭县河长制办公室 )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政府负责、部门协调、河长督导”的原则,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压实属地总河长负责制;为实现我县河湖的“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 湘潭县创新举措,湘潭县河长办会同湘潭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同部署、同检查、同评比、同考核”,强化源头治理、属地管理,各乡镇行政区域内采取岸上垃圾集中收集处置、垃圾不许入河、河面垃圾分段定点设栅栏集中打捞处置相结合的办法,明确负责农村人居环境的保洁员同时也就是河湖保洁员,确保我县县域内河湖管理范围河道保洁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近日,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达了《关于加强河湖管理范围河道保洁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通知要求:
各乡镇河长办和农村人居环整治办要对辖区内的河湖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要突出涉河违建、乱搭乱建、非法围河围湖、非法堆弃和填埋固体废物等,加大对河流沿线垃圾池的专项清理整治,发现一处,整治一处,切实做到应改尽改、能改速改、立行立改,真正维护河流岸线的清洁美观。
各级河长、各级河长办、各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要推进河道保洁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按要求巡查、巡河履职,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和处理,同时镇级保洁员也要加强河湖岸线日常巡查,实现河湖水域岸线及岸上保洁工作的监管清理全覆盖,及时发现并纠治河湖保洁问题。
县河长办和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要利用新闻媒体、村村响和宣传活动不断营造氛围。
各乡镇河长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综合执法大队要加强联动并建立巡查机制,通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严厉打击在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倒、乱堆、乱弃等违法行为,对抗拒不从、干扰执法等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
县河长办会同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落实 “四同”, 采取每月一次检查、每季一次通报、每半年一次讲评、年度考核的办法,对各乡镇落实河道保洁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的评比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县对乡镇年度绩效考核;对年度考核评比中排名靠前的乡镇予以通报表彰并在各项经费安排上给予倾斜,对排名靠后的乡镇通报和约谈。
两部门联手共治,旨在充分发挥乡镇、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最大限度地调动群众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让党员干部重视起来、行动起来,让群众参与进来、活跃起来,在全县营造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河道保洁的浓厚氛围。(完)
来源:湘潭县河长制办公室
作者:湘潭县河长制办公室
编辑:易夕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