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湘潭县分站6月10日讯(记者 贺帆)当前,禁捕、禁食野生动物已成全民共识,但仍有不法分子顶风作案的现象。今年以来,湘潭县持续开展打击非法收购、狩猎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向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发起凌厉攻势,有力保护了我县良好的生态环境。
3月中旬,县森林公安局接到相关部门移送线索,易俗河镇的方某某在网上购买了系列训鹰用品,疑似方某某收购并饲养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接警后,警方在其家中搜出部分训鹰工具以及方某某与一只疑似“雀鹰”的活体鸟类合影。
方某某在19年年底从一名流动摊贩手中购买了一只松雀鹰
方某某在网上购入训鹰工具
因为没有饲养的经验,这只鸟很快死亡
据方某某交代,出于好玩的心态,他在19年年底从一名流动摊贩手中购买了一只活体鸟类。为了驯化这只鸟,方某某在网上购入训鹰工具,但因为没有饲养的经验,这只鸟很快死亡。随后,警方将搜集到的相关证据送至相关司法鉴定中心,可基本确定方某某所购买的活体鸟类为松雀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经济价值25000元。
县森林公安局民警介绍:“方某某的行为现在已经涉嫌构成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濒危珍贵野生动物罪。”
王氏兄弟使用捕鸟网进行捕鸟
前后共捕获9只鸟类
同样在今年三月中旬,县森林公安局接群众举报,在云湖桥镇新中塘村有人正在使用捕鸟网进行捕鸟,随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进行调查取证。经查,这张鸟网的主人系该村一户王氏兄弟所有。据哥哥王某一交代,支起鸟网是为了防止野生鸟类啄食自家菜地,前后共捕获9只鸟类。经相关部门鉴定后,其中有7只为鸽形目鸠鸽科斑鸠,属于三有保护动物。目前,该案的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的办理当中。
今年,自我县开展布署打击非法转运、贩卖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县森林公安局多措并举,向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以“零容忍”的态度,“实打实”的行动严防疫情源头风险,阻断疫情传播风。截止到4月30日,森林公安共计出动警力512人次,车辆125车次;对全县范围内37家养殖场进行封闭隔离,封控可能携带病毒的蛇类15467条、蓝孔雀718只、野鸡990只、黑水鸡800只、竹鸡200只、黑斑蛙31500公斤,野猪14头;对县城城区、乡镇农贸市场、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等重点地段进行巡查执法,检查相关场115处,摸排并调查相关线索21条;严格查处狩猎野生动物行为,收缴的蛙类1000余只、处理蛇类25公斤,收缴捕兽夹31套,拆除捕鸟网1200平方米。
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森林公安将加大涉林违法的犯罪力度,争取为我县的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来源:湘潭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贺帆
编辑:罗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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