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湘潭县分站4月2日讯(通讯员 苏文杰)为进一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 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走深、走实、走细,湘潭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结合日常工作把弱势群体利益保护与教育整顿有机结合,认真开展支持起诉民事检察监督工作,彰显司法的正义和温度。
农民工胡某某等10人均系湘潭县花石镇人,因没有文化,只能凭借一身力气长年在工地做泥工以养家糊口。但自2015年起,花石镇包工头赵某某拖欠10人工资至今已高达11万余元,经多年追索无果,胡某某等人只好四处求助相关部门,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追回自己的血汗钱。
3月中旬,湘潭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在对湘潭县法律援助中心的例行走访中了解到上述情况,经研究后决定迅速成立以副检察长邓宏英、第四检察部主任何如牵头的办案组,支持10名农民工起诉,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办案组通过实地走访、调取证据、接触双方当事人,查明了案件的基本事实,并掌握了赵某某的经济状况和财产线索。在此期间,办案组多次找包工头赵某某做工作,向其宣讲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3月下旬,终于打破僵局,赵某某主动偿付了其中生活最困难的胡某某工资4000元,但对其他欠付的工资表示已无能为力。见此,办案组经研究后决定,支持农民工向法院起诉,并主动与法院沟通协调,搭建了农民工讨薪绿色通道,法院为10人减免了全部诉讼费,立案当日即通知双方到场调解,在法检两院和法援中心的共同努力下,通过释法说理,分析利弊,促成了案件的调解,赵某某同意先行支付现金2万元,余款在6月底之前全部付清,10名农民工对赵某某的房屋和租金享有优先受偿权。这样的调解结果,既给予了赵某某一定的还款宽限期,又消除了胡某某等人余款不能到位的后顾之忧。调解结束后,农民工胡某某紧紧握住副检察长邓宏英的手,一连说了很多个“谢谢”,眼里闪烁着感动的泪花。
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工作的开展,有效维护了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既体现了检察机关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服务理念,也体现了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今后,湘潭县检察院将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认真落实“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检察承诺,加强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的保护,将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成果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让每位百姓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公正。
来源:湘潭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苏文杰
编辑:李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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