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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湘潭县人大常委会开展部门工作评议的公告
2022-03-29 16:01:23 字号:

湘潭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湘潭县人大常委会开展部门工作评议的

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有关法律,今年3月份起,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领导下,开展部门工作评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议时间

2022年3月至11月

二、评议对象

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评议内容

2021年以来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情况;依法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需要评议的其他情况。

欢迎社会各界对被评议单位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建议。

联系地址:湘潭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411228)

电子邮箱:xtxrdbgs@163.com

监督电话:57880802

湘潭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2年3月30日

来源:湘潭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编辑:李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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