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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本土新增“8+4”,湘潭县疾控发布防控提醒!
2022-10-03 21:01:40 字号:

2022年10月2日0—24时,湖南省报告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8例,其中本土病例8例(益阳市3例,衡阳市2例,岳阳市2例,郴州市1例,均为外省入湘),境外输入病例0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4例,其中本土4例(长沙市2例,衡阳市1例,郴州市1例,均为外省入湘),境外输入0例。

随着国庆小长假的开启,人员流动增加,发生跨地区疫情传播的风险随之增加。自10月1日以来,省内长沙、郴州、益阳、衡阳等地相继在有新疆旅居史的入(返)湘人员中检出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鉴于当前的疫情形势,为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湘潭县疾控中心向我县广大居民发布防控提醒:倡导就地过节,来湘潭县务必先报备,配合落地检测、“三天两检”等防疫措施!

一、倡导就地过节

国庆假期,倡导我县广大居民就地过节,尽量减少跨地市出行,避免人群大范围流动引发的疫情传播风险。如有必要出行,请关注“莲乡疾控订阅号”微信公众号了解近期疫情防控有关通告和提醒,也可通过中国政府网或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查询目的地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并按规定进行报备、审批。特别提醒: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跨省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主动提前报备

所有外省入(返)湘潭县人员在抵湘潭县前至少提前1天通过登陆微信湖南居民健康卡中的“入湘报备”小程序,进行“入(返)湘人员报备登记”。特别是10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疫情发生区(县、市)旅居史人员,或与公布病例轨迹有时空交集的人员,要立即向社区(村)、住宿单位和所在单位报告,配合落实相关防疫措施。对故意瞒报、谎报或不及时报备个人行程和健康状况,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配合入县查验

所有外省入(返)湘潭县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湘潭县,并配合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特别提醒:入住宾馆、酒店和进入旅游景区及经营性密闭场所时,主动配合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入县实行落地检

所有外省来(返)湘潭县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湘潭县,入(返)湘潭县后实行3天2检,即:抵湘潭县后在交通场站和各交通健康服务卡点及时进行落地检1次;入(返)湘潭县第三天再做1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第2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出来前,非必要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进入公共场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确需参加聚集性活动或进入公共场所的,请做好个人防护和扫场所码。7天内有一定范围社区传播或已实施大范围社区管控措施的县区旅居史的入(返)湘潭县人员,实施7天隔离医学观察。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者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具体措施请查阅外省入(返)湘人员健康管理提示

五、减少聚集活动

国庆期间,不组织大规模聚集性活动,尽量不组织、不参与聚会聚餐。参加活动人员须扫码登记、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倡从简举办婚丧嫁娶,尽量减少人员数量。

六、做好健康监测

密切关注个人及家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如实告知近期旅居史。

密切留意疫情走势。返湘潭县后若您发现近7天到过中高风险地区以及有本土疫情报告的城市、与阳性人员同乘交通工具或活动轨迹有交集请主动向社区(村委会)报备,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旅途中所有的票据保留好,以备不时之需。

七、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

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分餐食、用公筷、一米线等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配合做好扫场所码、亮健康码、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假日期间,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尽量减少走亲访友串门活动,不组织、不参与集体性聚餐聚会,不扎堆,不聚集,自觉遵守防疫措施。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特别是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应尽早主动完成疫苗全程接种和加强针接种。

湘潭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10月3日


来源:莲乡疾控订阅号

编辑: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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