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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受李佳谕肖小年同志辞去湘潭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决定
2026-08-13 10:16:14 字号:

湘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佳谕肖小年同志辞去湘潭县

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决定

(2026年8月12日湘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湘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李佳谕、肖小年同志辞去湘潭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并向湘潭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来源:湘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编辑:李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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