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0月21日至12月1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湘潭县教育局党委开展了为期50天的政治巡察。2022年1月18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湘潭县教育局党委把巡察整改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要内容,召开专题会议,逐条逐项分析巡察组反馈意见,认真制订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整改时限。同时,局党委班子成员带头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定期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督导,集中精力、带头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整改到位。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1: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发展不均衡。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建设投入。完成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和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建设。二是均衡设备配备。优先考虑农村薄弱学校,尽量做到城乡均衡配置。三是加大资金支持。争取县属高中部分维修添置项目列入县级预算,并向省教育厅争取专项资金支持。
问题2: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学校布局。有序推进农村小规模学校及教学点的整合,有效提升农村中小学办学质量。二是增加师资力量。公费定向师范生均分配至我县农村学校任教;暂停城区面向县内农村学校选调教师工作。三是增加城区学位。解决城区学位不足问题。
问题3:对“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内容掌握不全面。
整改情况:通过每月的主题党日活动以及学校政治学习会,抓好学习教育,增强党员、教师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思政课示范区创建工作,强化党史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推进教师队伍政治建设和治校办学的融合发展。
问题4:党委议事决策不规范。
整改情况:完善了《党委(局班子)议事决策制度》,严格按规定召开党委会,“三重一大”事项必须通过党委会决策,局内重大事情由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问题5:推进“双减”力度不大。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的“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成立校外培训学校监管股,具体负责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管理。出台了《湘潭县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湘潭县中小学校校内课后托管服务工作实施办法》《湘潭县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五项管理”实施意见》等文件。二是加强督查监管。定期组织召开“双减”工作专办会议,采用“四不两直”方式,督查和抽查各乡镇“双减”工作落实情况。三是规范办学行为。将证照齐全的校外培训机构全部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和服务综合平台进行管理,所有机构全部按时与培训学员签订了规范合同。
问题6:落实五项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规范了课后服务行为,开展“两处室”检查评比和“双减”工作专项督查,加大督查和查处力度,确保校内减负工作落实到位。
问题7:食堂管理措施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推进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定期对全县所有中小学校(园)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三是执行月结算制度,保障食堂经费管理的规范和安全。四是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终绩效考核内容。
问题8:民办学校招生秩序未规范。
整改情况:坚守教学常规,严明招生纪律,全面实施规范招生工作“六个一”,切实规范招生程序和宣传。
问题9:深化教育改革不坚决,与上级要求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机关人员管理。根据《湘潭县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组织选调考试补员。二是规范教师管理。建立健全教师管理机制,从推进小规模学校整合、乡镇中心校及学校管理干部岗位规范、教师课时工作量管理、长休病休人员管理、代课教师经费管理等方面着手,积极化解代课教师数量居高不下的严峻形势。
问题10:局机关事业岗位设置过少,2012年起事业干部职称长期不能评定,干部职工意见大,干事创业动力不足。
整改情况:制定了《湘潭县教育局机关事业人员岗位聘用办法》,根据晋档办法和记分细则,对局机关事业人员岗位进行了重新聘用。畅通职称评审的通道,梳理并明确了机关干部职工职评和晋档办法,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参加职称评审。
问题11:教育评价体系改革滞后。
整改情况:2022年1月7日,根据教育评价改革和“双减”有关政策要求,结合年度工作实际,已制定了《湘潭县教育系统2021年度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并予以落实。
问题12:学前教育公办幼儿园占比虚化。
整改情况:对现有公办园和幼教点加强管理、加大投入,采用配备园车等措施,继续提升公办园入园率;对城镇小区配套园移交工作继续跟进;对协议挂靠园加强收费监管,严格落实普惠收费,并逐步压减协议挂靠园数量。
问题13: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有隐患,学生因交通事故受到伤害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对全县211所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发放了交通安全宣传海报900余份。二是制定了《湘潭县教育局2022年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整治方案》《湘潭县2022年校车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开展了“护学岗”及校园周边安全联合督查行动。三是各学校加强了上下学时段的巡查值守。四是加强联合整治和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接送学生的“黑校车”。五是城区实施学校上下学时段大货车限行,开通绕城道路,过境大货车不进城区。
问题14:校园安保力量偏弱,没按规定配强安保力量。
整改情况:一是配齐安保人员。100人以上学校均配备了专职保安,100人以下学校均配备了兼职保安,寄宿生学校均配备了2名以上的专职保安。二是配齐安保器材。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配备了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在县局建立了监控平台。
问题15:对特殊群体学生心理疏导不够,管理不细致,学生心理健康方面安全问题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培训和指导。100人以上的学校成立心理健康咨询室,并按要求开展相关活动。二是建立工作台帐。对特殊学生群体建立台账,密切关注,因材施教,由专业教师进驻,启动心理干预。
问题16:校外托管机构存在较多消防、建筑安全隐患。
整改情况:进行了托管机构信息摸底,建立非法托管机构台账,对所有非法托管机构进行了政策宣传,要求在取得营业执照前停办并退费,对在非法托管的学生进行劝返。同时,将相关信息转市场监管局进行执法处理,对限期内整改到位单位或联合检查符合托管办证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营利性校外托管机构的商事登记和食品经营许可。对限期内达不到整改要求的上报学安委,由学安委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对其强制关停。
问题17:个别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规定召开局党委会。二是“三重一大”事项必须通过党委会决策,业务事项通过班子会决策。三是进一步明确局内重大事项由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局党委书记、局长和班子成员经常性下基层明查暗访,严抓疫情防控、作风纪律、校园安全,同时深入一线调研实情,密切与群众面对面的交流。
问题18:学风文风会风不实。
整改情况:制定了《2022年湘潭县教育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健全和规范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常态化开展理论学习和研讨。
问题19:调查决策不科学,“实事不实”。
整改情况:年初,根据《湘潭县“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项目规划(2021-2025年)》《湘潭县农村小规模学校优化提质工作方案》,严格按程序申报项目,经实地勘察、论证,初步确定年度项目实施计划,报局班子会审查确定项目实施计划,再报湘潭县预算审核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查,下发会议纪要后即按要求推进项目实施。
问题20:下基层指导不够,对基层管理人员开展系统履职培训少,联系群众不紧密。
整改情况:一是抓点带面,坚持“精准式把脉问诊”。组织开展“三个一”活动,实现管理层与基层教育工作者零距离沟通。二是建立局领导班子对点联系机制,将乡镇区域划分到人,点对点进行基层联系,解决基层沟通难问题。三是加强学校疫情防控指导。制定了校园新冠疫情防控联点分片制方案。四是加强各类专业知识培训。对基层管理人员进行履职培训。
问题21:学校承担的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工作任务过多。
整改情况:研制《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实施办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中小学教师不合理工作负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认真落实《关于发布2021年湘潭市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清单的通知》,形成《校外事物清单(10个)》和《2020年全县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50个)》。
问题22:学校负担的报刊征订任务过重。
整改情况:与县委宣传部衔接,将学校的报刊征订任务交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协调,根据各地各校实际情况,有效压减生均征订报刊费用。
问题23:津补贴超标准发放,违规报销招待费、误餐费、差旅费、生活物资等。
整改情况: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明确机关工作人员津补贴、出差费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标准报销。加大对机关专项和中小学校日常审计工作力度,有计划有组织安排离任审计和重大项目审计,促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问题24:虚造工资冲抵费用。
整改情况:问题已整改到位,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
问题25:报账不及时出现跨年度报账。
整改情况: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与国库协调沟通,及时付款,不再发生跨年度报账的情况。
问题26:工会支出报销审核把关不严,存在涂改发票、违规报销等现象。
整改情况:相关人员已写出书面情况,超标准列支资金已退回机关工会账,不合规发票已开具正式发票入账。
问题27: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入账不及时。
整改情况:完善了《后勤管理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及时入账登记固定资产账,进行专项专人管理。
问题28:学校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资料整理。严格按照“湘潭县教育局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资料汇编”要求进行档案资料收集整理。二是加强项目审查。对参与学校项目招投标的单位进行严格资质审查,在项目中标后建设过程中进行标后稽查。三是严格准入机制。限额以下的项目进入电子卖场前必须制定好项目建设方案,明确项目需求;对参与竞争的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单位坚决予以清退;严肃比选过程,对于参与比选的施工单位必须做到一视同仁,比选重点考核单位的公司实绩,特别是类似工程的行业认可度。
问题29:师德师风建设有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责任。成立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法人代表是师德师风第一责任人。二是强化惩戒。严格按《湘潭县师德师风失范处理办法》对违反师德行为的教师予以惩处。三是严格考核。制定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四是加强思想引领。召开师德师风建设专题会议,对全体教职工开展师德师风宣讲活动,推出“清廉铸师德”师德师风演讲活动。
问题30:队伍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组织对各单位进行排查,清理离岗但未办理离职手续的相关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加强对教职工督查监管。
问题31:纪检监察机构力量不足,纪检监察干部职责泛化。
整改情况:一是进行了机关人事调整,充实了纪检监察机构人员力量。二是各单位由领导班子成员分管联系或者主抓纪检监察工作。三是明确纪检监察工作职能职责定位,围绕“教育、监督、执纪和问责”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问题32:落实清廉单元建设进展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安排部署。印发了《关于推进湘潭县教育系统清廉学校建设实施方案》,制定了清廉学校建设活动组织安排计划表,召开了“清廉学校”建设部署会。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组织了“崇廉尚洁”为主题的教职工书法、美术、摄影和视频活动;开展了“清廉筑师德”师德师风宣讲活动;上好了廉政专题教育党课;组织了以清廉为主题的学生书法、美术等活动。三是切实加强“一把手”监督。
问题33:党委不重视党建工作。
整改情况:做好机关党委书记补选工作,完善机关党委领导机构。加大对基层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监督和指导,有效提升业务工作能力。
问题34:机构不健全,力量单薄。
整改情况:设立党建办,配备了2名专职党务干部和1名兼职党务干部。对下辖7个党总支按照程序完成了书记补选或换届工作。设立了团工委,明确专职负责人。
问题35: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规范局机关支部组织生活的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开展,不走过场。
问题36:党建领航引领作用没有发挥,下辖部分支部组织功能弱化。
整改情况:组织书记培训班,加强学习教育。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促进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试点开展中心校党组织书记向党员大会年度述职工作,同时,述师德师风、教师培养等重点工作。
问题37:党员发展不规范。
整改情况:规范党员发展工作。严格把关审批程序,党委会讨论党员转正和通过预备党员逐个讨论和表态。
问题38:党员档案保管不善。
整改情况:设立专门的党员档案室,配备了专柜,将原来保存于学校及个人的党员档案归口局党委进行集中统一管理。
问题39: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
整改情况:根据三定方案,设立教师工作股。暂保留审计股,承担发展规划与财务股职能职责中关于教育系统审计工作的职能职责。
问题40:干部选拔任用不讲规矩。
整改情况:干部选拔任用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实施。对局机关内设股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进行了轮岗调整,已没有副职主持工作现象。
问题41:选拔任用基层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时,不经民主推荐程序,直接考察任用,甚至出现“一把手”越级直接提名小学校长和行政管理人员。
整改情况:对乡镇中心学校部分管理岗位进行了调整,干部任用均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实施,认真执行学校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等程序。
问题42:干部考察不规范不细致,有2名不符合任职条件的同志被安排担任中学校长。
整改情况:对于不符合任职条件的初中校长予以调整,同时对新任职干部的资格进行严格把关。
问题43:局机关干部混岗混编严重,招聘进人没有建立公开选拔机制。
整改情况:对局机关及二级机构事业编制人员实行统一管理,积极化解混岗混编问题。严格按照《湘潭县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建立公开选调机制。
问题44:重要业务部门人员进口关把得不严。
整改情况:根据湘潭县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流动调配工作实施意见,建立公开选调机制适时补员。
问题45:干部队伍结构不优。
整改情况:有空编及时补员,优化局机关及二级机构干部队伍,乡镇中心学校班子成员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进行设置,清理冗余人员。
问题46:上轮巡察整改不力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为切实缓解县内教师总体缺员、流失严重、结构不优等问题,多措并举,系统治理。一是争取县财政充分保障,确保教师收入水平不低于全县公务员收入水平;二是持续实施乡村教师公费师范生培养工作,稳定队伍基数;三是推进教师工作量管理,强化内部挖潜;四是积极开展教师培训,全力提升业务能力;五是有序开展教师交流轮岗,缓解学校结构性缺员。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坚定不移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落实巡察整改的实际行动和具体工作中。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持之以恒推动整改问题见底清零。认真履行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党委成员直接责任,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巩固扩大成果,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加大攻坚力度,对需要一体整改的工作,加强系统谋划、协同推进,推动整改更深入更彻底更有成效。
三是强化建章立制,久久为功促进巡察整改常态长效。将巡察整改工作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审计监督、日常监督内容,健全常态化长效机制,形成制度,把整改过程真正转化为解决问题、补齐短板、加强管理的过程。
四是强化成果运用,坚持不懈扩大巡察整改实际效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断提高工作能力、转变工作作风、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全面提升教育管理水平,为更高水平推动全县教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31—57882391,地址:湘潭县易俗河镇杜鹃路38号,邮政编码:411228。
中共湘潭县教育局委员会
2022年6月20日
来源:湘潭县委巡察办
编辑:李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