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融媒体中心10月21日讯(通讯员 喻佳文)秋收时节是秸秆露天焚烧高发时段,也是大气污染防控的关键节点。近期,云湖桥镇紧盯秸秆禁烧重点时段与重点区域,持续压紧压实各方责任,保持禁烧管控高压态势。
10 月18 日,云湖桥镇向红村一处耕地发生露天秸秆焚烧火情,被省铁塔监测系统通报为 3 级火点。镇村两级第一时间响应处置,迅速扑灭火情,同步启动执法调查程序。
云湖桥镇生态事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云湖桥派出所工作人员入户开展调查取证、政策宣讲与警示训诫。经查,当事人谢某某在其流转耕地内焚烧秸秆,过火面积约 8 平方米,且当事人此前已多次发生违规焚烧行为,经镇村工作人员反复劝导教育仍未改正,造成不良影响。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二百四十六条之规定,云湖桥镇执法人员当场向当事人告知了违法事实、依据和依法享有的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之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云湖桥镇执法人员依据《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若干规定》第九条相关规定,结合违法情节,依法对谢某某作出罚款 500 元的行政处罚。
现场执法过程中,工作人员结合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向当事人细致讲解秸秆露天焚烧的环境危害与法律后果。谢某某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与危害,当场作出检讨,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秸秆禁烧各项规定,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云湖桥镇相关负责人表示,秸秆禁烧是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工作,直接关系辖区空气质量与群众生活环境。执法惩戒不是最终目的,警示教育才是核心初衷。该镇将始终坚持惩教结合的工作原则,持续强化全域巡查与技术监测,常态化开展进村入户宣传,引导广大农户充分认清秸秆焚烧的现实危害,自觉遵守禁烧规定,共同守护辖区生态环境。(完)
来源:云湖桥镇
作者:喻佳文
编辑:李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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