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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城乡居民朋友的一封信
2026-10-06 12:36:29 字号:小中大

广大城乡居民朋友:

您好!城乡居民医保是国家实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公民有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202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开始了!温馨提醒您及时参保缴费,给自己和家庭添一份安心的保障。

一、参保对象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对象覆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及学龄前儿童、在本县常住人口。

二、缴费时间和标准

202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6年10月1日至2027年1月31日,待遇享受期为202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为400元/人•年。与2026年持平。

三、缴费方式

上年度已在我县参保的居民,请直接续保缴费。使用微信“湘税社保”小程序缴费,流程:选择“城乡居民医保缴费”,缴费年度选择“2027年”,参保地选择“湘潭县”,再缴费。或使用“湘税社保”APP、手机银行等缴费方式缴费。如新增或关系迁移至我县,可选择“湘医保”APP“业务办理”栏自行办理参保登记至湘潭县,或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参保登记后再缴费。

四、待遇权益

居民医保待遇主要有:普通门诊、“两病”门诊、慢特病门诊、普通疾病住院、意外伤害住院、生育、“双通道”药品、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待遇。一个结算年度内,城乡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为55万元,其中基本医疗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医疗救助对象,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10万元。

五、激励约束措施

居民应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按个人缴费标准参保缴费。除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外参保的,个人缴费标准提高至1124元,并自缴费之日起按规定设置待遇等待期。2025年以来连续参保,居民医保基金零报销且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参加2027年度居民医保的人员,提高2027年居民大病保险支付限额5000元/年。未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参保或2025年以来自最后一次居民医保缴费后有断保记录的人员,参保后设置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2025年、2026年均断保的,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参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修复缴费标准400元/月。

六、优化服务

参保登记、续保缴费、申报资料代收等服务事项可在乡镇(村社区可帮代办权限内事项)医保经办窗口就近办理。参保缴费咨询:0731-57889108 ;参保信息咨询:0731-57800810。

国家税务总局湘潭县税务局  湘潭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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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湘潭县税务局 湘潭县医疗保障局

编辑: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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