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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湘潭县拟取消廉租住房补贴保障对象资格的公示
2023-06-25 08:45:32 字号:

根据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民政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统计局联合颁布的《廉租住房保障办法》〔2007〕162号令第五章第二十四条的规定,2023年2季度拟取消廉租住房补贴保障资格的对象15户。名单如下:

花石镇花石社区:2户

吴应枝(因死亡)

胡志军(未年审)

石潭镇横街社区:1户

阳赞(因死亡)

石鼓镇大桥社区:1户

陈润葵(因申请廉租房)

射埠镇潭花社区:1户

谭运泉(因死亡)

谭家山镇土地庙社区:2户

廖建红(因申请廉租房)

刘花艳(未年审)

易俗河镇砚井社区:2户

黄新和(因申请廉租房)

朱芷涵(因申请廉租房)

易俗河镇砚井社区:2户

何卫安(因申请廉租房)

侯剑(因申请廉租房)

易俗河镇晓木塘社区:1户

刘丹(名下有车)

杨嘉桥镇王家山社区:2户

张建(因申请廉租房)

马亚军(已购房)

中路铺镇凤形社区:1户

李博(应征入伍)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25 日至2023年7月11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湘潭县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反映,届时我办将自动取消其保障资格。

联系方式:湘潭县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地址:易俗河镇银杏路

联系电话:0731-57800553

湘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银杏路,邮编:411228

监督电话:0731-57880315

湘潭县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2023年6 月25 日

来源:湘潭县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编辑:李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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