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融媒体中心10月18日讯(通讯员 唐子慧)抓好秸秆禁烧工作,是改善空气质量、优化城乡环境的有力举措,是做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障。近期,露天焚烧问题进入高发季,排头乡始终将“禁烧”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提前部署、压实责任、严抓严管。
10月17日,排头乡村级巡查小分队在仓冲村花园组处发现当事人刘某正在焚烧杂草和水稻秸秆等废弃物,立即与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取得联系,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现场已是白烟滚滚、烟雾缭绕,巡逻小分队和执法人员立即投身火田中,开始了一场与火焰的战斗,刘某意识到情况的不妙,也开始扑火。在众人合力之下,秸秆焚烧的火势最终被扑灭,当事人刘某也被执法人员带回。
在排头乡执法人员与刘某交谈中,刘某表示不了解露天焚烧秸秆属于违法行为,也不知该行为的会对大气造成严重危害。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法律知识普及和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和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可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进行警示教育以及处于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鉴于当事人刘某态度较好,主动承认错误并积极参与扑火,执法人员酌情对其从轻处以500元罚款,并要求其保证以后不再犯。
下一步,该乡将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和秸秆禁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农户对秸秆禁烧的重要意义的认识。在微信网格群和农业种植大户群日常化推发禁烧宣传信息,形成全方位、立体式、无死角的宣传攻势,以营造社会关切、支持、参与秸秆禁烧工作的良好氛围。(完)
来源:排头乡
作者:唐子慧
编辑: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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