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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区能否燃放烟花爆竹?县城管执法局广征民意
2024-04-30 22:26:43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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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融媒体中心4月30日讯(记者 张学)为改善我县城区空气质量,降低噪声污染,切实消除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安全隐患。4月29日,湘潭县城管执法局就湘潭县人民政府拟发布的《关于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组织召开听证会,17名相关部门、市民代表、法律界、属地代表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抒己见,围绕听证会主题进行了深入讨论。

据悉,湘潭县人民政府拟发布的《关于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中,明确禁止在县城芙蓉大道以西—湘莲大道以北—涓水流域以东—湘江以南闭合区域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其中,在禁燃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并处以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听证会现场,对于湘潭县拟出台全年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的做法,17名代表均表示赞同。代表们一致认为,无论是从空气质量、环境安全,还是控制噪音等方面,湘潭县出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管理规定势在必行。少数代表对燃放烟花爆竹的限制时间、燃放区域、烟花燃放种类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有的代表表示,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是一种传统习俗,在城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关键要有效引导,加大宣传力度,真正让公众有环境保护的切身认同感,要循序渐进,在公众环保意识全面提高的基础上加强监管执法力度。

下一步,县城管执法局将对各位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对《关于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作进一步修订,并报湘潭县人民政府决策,确保通告更具科学性、专业性和可操作性。(完)

来源:湘潭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张学

编辑:李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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