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融媒体中心12月27日讯(记者 王思月 文银凤)“感谢你们依法审判,快速高效执行,保障了我们企业的合法权益。”12月27日,某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将一面印有“秉公执法公正高效 尽职尽责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前来企业回访的湘潭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手中,对法院公正、高效处理纠纷表示感谢。
某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被告)与某钢铁贸易有限公司(原告)近期因货款拖欠问题产生纠纷。10月10日,原告向湘潭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被告除应向原告支付钢材货款33万余元外,还应按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按一年期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的标准计算资金占用费至钢材货款付清为止,货款及资金占用费合计159万余元,被告还应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等费用。据悉,某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被告)实际未结清的货款本金为25万余元。
案件审理过程中,湘潭县人民法院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意见,并仔细审查了相关证据材料。法院认为,虽然某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被告)存在逾期付款的行为,但某钢铁贸易有限公司(原告)主张的货款及资金占用费总额过高,与实际欠款情况不符。同时,法院也考虑到了被告的实际经营状况,认为采取更加灵活合理的保全措施更符合双方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11月6日,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及利息共计27万余元。
近年来,湘潭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在履好职办好案中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化纠纷于源头、解纠纷于实质,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前端,不断提高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实效。(完)
来源:湘潭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王思月 文银凤
编辑: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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