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的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政策如何?解读来啦
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潭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湘潭高新区、经开区和昭山示范区管委会,市直机关各单位,市属和驻市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现将《湘潭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湘潭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湘潭县融媒体中心8月8日讯 2020年9月,湘潭市人民政府发布了《湘潭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让我们一起看看《湘潭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新《土地管理法》对征地程序提出新要求
2020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申请征收土地(用地报批)前需要完成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征地程序已前置。而新《土地管理法》实施前,征地程序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申请征收土地(用地报批)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土地后才能启动征拆工作。
二、主要内容
该办法分八章共61条,其中,第1条至第7条为第一章总则部分;第8条至第24条为第二章实施程序部分;第25条至第30条为第三章征地补偿部分;第31条至第42条为第四章房屋拆迁补偿部分;第43条至第51条为第五章住房货币安置补贴部分;第52条至第54条为第六章自拆自建宅基地安置部分;第55条至第58条为第七章责任追究部分;第59条至第61条为第八章附则部分。
该办法的附件1,明确了农用地上青苗和附属设施包干补偿标准;附件2,明确了药材、果树、苗木、茶油林搬迁补助标准;附件3,明确了搬家费、过渡费、误工及农具补助、交通补助标准;附件4-1至4-5,明确了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附件5,明确了预制场、砖厂、沙场等补偿费标准;附件6,明确了坟墓迁移补助标准;附件7,关于征收建(构)筑物及地上附着物计算补偿方法的说明。
来源:湘潭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郭思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