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融媒体中心4月30日讯 新建住宅层高不低于3米,“好房子”有了“硬杠杠”,国家标准《住宅项目规范》于5月起正式施行。
即将实施的新标准,除了明确新建住宅建筑的层高提升为“不低于3.00米”外,还要求每套住宅都有满足日照标准的房间。
在住宅隔声和噪声指标方面,规范提高了住宅建筑卧室、起居室与相邻房间之间墙、楼板的隔声性能要求,提高了建筑外窗的隔声性能,并规定了建筑设备如电梯、水泵等传播至卧室、起居室内的建筑设备结构噪声限值。
《住宅项目规范》还将电梯设置提升为4层及以上要设置电梯。(来源:央视新闻)
来源:湘潭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郭思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