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融媒体中心5月23日讯(记者 马婧)5月23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京召开。
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授予202个城市(区)全国文明城市(区)称号,授予3316个村镇全国文明村镇称号,授予4688个单位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授予798户家庭全国文明家庭称号,授予890所学校全国文明校园称号;授予60名(组)同志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荣誉称号,授予239名(组)同志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湘潭县再次荣膺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湘潭县入选名单如下:
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的全国文明城市:湘潭县
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赵赣龙家庭
第三届全国文明校园:湘潭县云龙小学
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村镇:湘潭县易俗河镇、湘潭县中路铺镇、湘潭县乌石镇、湘潭县乌石镇乌石峰村
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湘潭县税务局
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校园:湘潭县第一中学
我爱湘潭我的家!祝贺!
来源:湘潭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马婧
编辑: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