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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
2025-12-15 16:40:20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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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融媒体中心12月15日讯(记者 李思源 何佳达)12月12日,湘潭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陈卫兵,副主任胡自庚、张立忠、易继辉、韩云、赵龙江出席会议。县领导李佳谕、谭力、马立、曾朝阳、蒋九久以及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对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开展了述职测评;听取和审议了关于“一府两院”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审查和批准了2025年湘潭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同级审报告指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了《湘潭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的报告;听取了2026年计划工作(草案)的报告(书面);听取了2026年财政工作(草案)的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一规定”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决定了县十七届人大七次会议有关事项;审定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并推定了报告人;听取了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报告(书面)。

陈卫兵指出,开展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测评,是加强对人大选举和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监督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负责人要筑牢法治信仰,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人民至上,从严管好队伍,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莲乡贡献力量。就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陈卫兵强调,提出批评、意见、建议是代表履职的重要途径,也是送上门的群众工作。“一府两院”和各承办单位要提升思想认识,压实办理责任,提升办理质效,持续提高建议办结率、落实率和满意率。(完)

来源:湘潭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李思源 何佳达

编辑:徐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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